日期: 2003 年 8 月 20 日
出席人員:
  中華水資源管理學會 吳理事長榮義
  行政院農委會林業處 賴處長建興
  行政院農委會林業處水利科 蔡科長明華 
  行政院農委會林業處水利科 林技正尉濤
  經濟部水利署 吳主任秘書約西
 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李局長鐵民
  立法院科技委員會 徐專門委員享崑
  時報文教基金會 余董事長範英
  桃園農田水利會 李會長總集
  雲林農田水利會 張會長輝元
  義守大學理工學院 李院長源泉
  台北大學  王 教授塗發

台灣大學生物環境系統工程系  鄭 教授克聲
  經濟日報 馬總主筆凱
  財團法人維謙基金會 金執行長紹興
  財團法人七星農業發展基金會 莊董事長光明
  農業工程研究中心 柯組長海生
  台灣經濟研究院 洪副院長德生
  台灣經濟研究院 周所長嫦娥
  台灣經濟研究院 黃主任崇哲
  淡江大學水資源管理與政策研究中心 虞主任國興
主  席: 吳理事長榮義 吳主任秘書約西
引 言 人:蔡科長明華 李院長源泉 馬總主筆凱
會議內容摘要:

徐專門委員享崑:

  1. 種水是一個概念 , 且興建農塘有許多的技巧與做法 , 在全世界水資源開發保育理念下,都贊成這種的做法。但我們要了解到,這樣的方式很多都是靜態的,而生活上的需水都是動態的水。因此,如何把涵養累積下來的水轉換成動態的用途,此部分大家可以集思廣益看看是否有更好的做法。我們知道如果把水僅供自己使用,如此是無法提昇效益,如能達到互惠的機制,也就是說從經濟的觀點上來看效益,將可大幅度的提升水的利用價值。假設一塊地全部拿來蓄水的話,就是一個水潭,負面的效果可能大於正面的效果,但是如果我們拿四分之一或一半挖作農塘,挖出的泥土種植旱作,耗水量又低,而農塘又可蓄水,且開發農塘時,也可補助地下水,而這概念是水源涵養很好的概念,但我們要跟民生結合與國家財政結合,因政府不可能盲目去投資,只要稍加將作法與細節訂定出來,相信是很可行的。

 

  1. 農塘設置地點可考慮: 1. 河川兩旁,因河川兩旁取水方便可減少引取水設備之設置支出; 2. 沿海、地層下陷地區,設法讓漁塭轉變成農塘,並利用獎勵的方式不讓其繼續抽取地下水; 3. 農塘的設置,不僅侷限於平地,應全面性考量,包含山區,因山上擁有許多天然凹地,將此凹地設置農塘,除可減少農塘開挖之成本,亦可為山區居民提供充沛的水源,而最好山區最佳設置地點應於水庫集水區,以供水庫之需。
  2. 不可忽視都市熱島效應的存在,應最先急迫消除都市熱島效應,利用農塘的概念引進都市之中。

 

李會長總集:

  1. 以桃園為例,原來 308 口池塘現僅有 285 口,而農塘的設置可追溯到民國 5 年當時開鑿桃園大圳,當時設置近八千多口農塘,而農塘間彼此皆有管路相連通,因此每一池塘清除時,水量皆導引至下一池塘利用,所以水不至於浪費。
  2. 池塘興建用地的取得有困難,過去土地較不值錢,所以當時規劃方式以有列入池塘規劃的土地補助三萬元,而目前 2,000 多公頃土地中有 700 多公頃仍為私有,水利會沒有如此大的財源可以再去徵收土地,所以建議應由政府徵收,然後再交由水利會管理,且應制定適當農業用水轉移作業要點。

 

賴處長建興:

  1. 從經濟面角度來看,種水與農塘也帶來許多直接或間接的效益,但是否可將此效益予以量化。且依據今日所提出的資料所示,產出的利益是否有高估的可能。以日本為例,日本林野廳提出了使用者付費的概念,認為上游森林地所涵養的水源,乃至下游水公司使用
    時應提出付費機制,於是招集上千個學者作研究,幾經辯論結果,最後法案遭到駁回,原因在於缺乏科學的數據,因此我們卻制定此一政策時,必須提出具有說服力的科學數據。
  1. 站在農委會及國家安全政策的考量下,或許石油的效益很大,但糧食亦是不可或缺的,因此在總體經濟的考量下,糧食必須有自主權,因此我們也贊成有部分農地改建池塘,但絕非大部土地皆改建。

吳理事長榮義:

  1. 在加入 WTO 後,農業勢必面臨要轉型,如何採取應變做法來面對,而未來幾年稻米將減少多少,相關的辦法為何,是採休耕或其他方法?
  2. 種水或興建農塘的措施,是交付農民自己做,或是採分區制,或是要政府出資等誘因制度,相信這個過程是很複雜的,希望今日集思廣益下可以得到一個方向。
 

王教授塗發:

  1. 從經濟的角度來看待此一問題,顯而易見的即是供需面的問題。總降雨量 891 億噸扣除蒸發散損失後,僅剩 75% 水量,且水庫可蓄積不到 43 億噸、河川引水 75 億噸、地下水抽用不到 63 億噸,總用水量僅 180 億噸,因此暫且不論三個標的用水多少,就總體而言供水量就明顯不足,因此可以朝減少入海水量來增加水量,方法就如本會議題所言,可以廣建平地或山地池塘。
  2. 水庫確為是蓄積雨水最好的方式,但以台灣現今人文環境而論,水庫的興建難度頗高 , 因此加強水庫的清淤、上游集水區整治並配合農塘的興建都是提高蓄水效益的方式。
  3. 根據蔡科長所提在加入 WTO 後水田休耕面積將達到 10 萬公傾。到時是否農業用水量必將減少,那多餘水量是否可以移用民生及工業,如困可以把農業用水來自水庫部分的水移用民生及工業用水,則可以供應百分之七水量,所以我建議此種調配是可以考慮的部分。

林技正尉濤:

  今日這個議題主要在探討水資源不足的問題,而水資源不足主要於民生與產業方面,而農業部分不休耕一期作而種二期作,因牽涉到農糧處,所以就生態上來講,其實兩個耕作都要種,但就水資源調配來講,則傾向於一期作不作,將一期作多餘水量以供民生工業調配使用。但是站在農民的立場來說,農民傾向種植一期稻作,因此若要減產一期作的話,則建議必須提高一期作的誘因,提高獎勵補助,以達到水資源調配目的。

 

吳主任秘書約西

  在加入 WTO 後水稻面積預計減少 4 萬公頃 ( 原 35 萬公頃 ) ,而稻米產量將減少 140 萬公噸,所以可以優先考慮此四萬公頃。而將來推動農塘措施時,可能將遭遇幾點問題: 1. 推動上缺少誘因、 2. 需要政府補助、 3. 功能上似乎有限。

  農業立場來說似乎都沒有問題,但從國家立場來看,似乎有必要將水資源、環境及景觀理念融入才有永續未來,而種水與農塘的觀念其實並不違背,假使我們可以將此四萬公頃拿來興建農塘,而其餘 31 萬公頃配合農委會的規劃實施種水,如此可達雙贏的結果。並且可帶來下述幾點效益: 1. 可以增加蓄水功能、 2. 可以減少對水庫水源依賴程度、 3. 可達到淨化水源功能、 4. 可達防洪功能、 5. 可減緩地層下陷、水質提昇。倘使水庫生態景觀再加以融入,更可增加誘因,吸引財團參與。


 

蔡科長明華:

  目前本計畫尚在倡導階段,而將來由誰來做,誰來管理,則傾向藉由水利會全面推動,利用現有設施與灌溉系統系減輕成本,但由水利會來管理,經費又從何而來?財務部分需加以考量。

 

李院長源泉:

  1. 用地取得需有誘因,政府要補助農民提供誘因,並且要有使用者付費的觀念。
  2. 前面所提休耕面積是 91 年資料,就我看來未來即有可能會至少有一半耕地面積休耕,因此我們要思維將來如何利用這休耕地,作何利用,在哪裡作,作後的成效的評估,相信這是將來必須思量的地方。

 

馬總主筆凱:

  1. 觀念的改變:從農業改變成含蓄水源觀念。
  2. 鬆綁政策。
  3. 土地利用標的改變。
  4. 土地的取得不僅只台糖用地,應從土地適當性考量。

會議結論:

一、 我國加入世貿組織 (WTO) 後,順應自由市場之競爭,水稻田種植面積勢將減少。因此,為能有效利用水土資源,且兼顧水資源保育及開發、生態環境,以增進國家永續發展,廣建平地池塘,以藏水於民,實為一具體可行之政策。
二、政府宜考慮提供適當之誘因,補助引取水設施、農塘周邊設施之興建或補償其相關損失;並宜考慮土地利用上管制之鬆綁及相關租稅減免措施,以促進民間參與之意願。
三、農塘之開鑿宜考量其經濟規模,可鼓勵個別農戶間之合作或以農地重劃等方式進行;同時,農塘之開鑿涉及大量土方資源之開發,宜加強其管理與利用。
四、積極引進非農業資金以開鑿農塘,並允許其以農塘水資源與其它農業較高品質之用用水交換使用,以減輕政府於水資源開發之壓力,並活絡農村水土之經濟性與公益性功能,創造多贏局面。
五、加強研究量化農業三生功能之經濟效益,以具體呈現其對綠色國民所得帳之頁獻;並加強研究各項土地利用其於水資源之收支平衡情況,以尋求水土資源之合理利用。
六、加強水稻田深水權溉之研究,且利用休耕農田示範「種水」 ( 加高田埂蓄水 ) ,增加地面降雨滲入地下水,以蓄養地下水源,並增加調功能,以減少水害。